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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处置闲置存量土地
发布时间:2024-06-27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自然资源部

有效处置闲置存量土地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27日 第 10 版)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常钦)自然资源部近日开展视频培训,推动各地有力有效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明确工作要求,解读政策措施,并对保交房办证工作一并作了部署培训。

针对当前盘活房地产存量土地存在的利用难、转让难、收回难等问题,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各地实践探索,研究出台了3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

在“鼓励开发”方面,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完善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要求,合理调整开竣工日期,依法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在“促进转让”方面,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配合司法及破产处置,优化分割开发程序,支持合作开发;在“规范收购收回”方面,强调了应依法收回的情形,协商收回的可采取等价置换等方式,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8条政策措施是系统施策的“政策工具箱”,限定时限、限定范围、封闭运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和压降债务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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