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萍乡日报
聚焦重点产业链和创新链
我市出台二十一条措施支持科技创新
本报讯(记者 刘武明)近日,我市印发了《2024年萍乡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修订)》(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修订完善21条“干货”满满的措施,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支持开展自主创新、加快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壮大企业创新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等8个部分,共21条措施,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和创新链,加快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载体建设,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推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新修订的《若干措施》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两条措施:一是加强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载体建设。对现代产业研究院的运营经费及产学研项目给予扶持和补助,对新建中试基地的运营经费及新购进的中试设备给予扶持和补贴。二是实施“科技副总”制度。探索推行“科技副总”引才模式,引聘科技人员担任科技副总,对考核合格及优秀的科技副总给予补助和奖励。
《若干措施》规定,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统筹省研发投入后补助经费,每年安排200万元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量居全市前20名且保持正增长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补助;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增幅居全市前20名且连续两年研发经费支出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补助。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安排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200万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联合体等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体系化攻关,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若干措施》要求,实施“揭榜挂帅”制度。鼓励支持创新团队开展科研攻关,打好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破解“卡脖子”问题,每年实施不超过3个“揭榜挂帅”项目,每个给予150万元支持。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学院资源共享共建机制,鼓励高校、工业园区创建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或科技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支持创新平台提质增效。遴选1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级创新平台后备队,连续三年每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加快陶瓷新材料科创城建设。“十四五”期间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支持省级陶瓷新材料科创城平台建设、产业培育和企业创新等,完善陶瓷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着力打造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支持“研发飞地”建设。加快推进萍乡(长沙)“飞地”科创中心建设,统筹省级补助资金和市本级财政资金,连续四年分别给予运营机构4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大力培育产业领军企业。对首次入选科技领军及入库企业分别按100万元/家、50万元/家给予奖励;对首次入选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按100万元/家(50万元/家、30万元/家)给予奖励;对首次入选瞪羚(潜在)企业分别按20万元/家、10万元/家给予奖励。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所在县区分别按不少于10万元/家、5万元/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