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福州晚报
“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前,需要取得哪些资质?”近日,黄先生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称他经营的一家公司想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劳务派遣”字样,但同时注明了“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待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告知黄先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条件具备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窗口工作人员表示,申请许可时,需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财务审计报告(黄先生所经营公司设立已超过一年)、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文本、劳务派遣协议样本等材料。如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来办理,还需提供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案例点睛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全文共524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