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生活报
我省出台激励措施
科技型企业实行分红激励支出
生活报讯 (记者张立) 在激励国有企业投身龙江创新发展、激发干部职工创新活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如何更好地为龙江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冬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王冬表示,一是利润加计。将研发投入强度,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允许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近三年,出资企业研发投入以年均56%的速度增长。
二是奖励加分。鼓励企业实施产业技术攻关,对科技创新有成果、数字化转型见实效的企业,在考核中给予奖励加分。近三年,出资企业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5户。
三是激励加码。大力推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非上市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商业类企业超额利润分享、创新领域项目跟投等一系列激励措施。目前,已有20余户企业,建立或实施了中长期激励机制,有效提升了核心骨干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幸福指数”。
四是工资单列。实行工资单列政策,科技型企业分红激励支出,不受工资总额与效益联动的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充分运用增量激励科技人才,有效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