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贵州日报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但很多人对维修资金却不甚了解。实际生活中,维修资金如何缴纳、查询、使用呢?记者采访了贵阳市住建局及专业人士——
何时缴纳?
首期维修资金按规定一次性存入维修资金专户。
出售的商品房,由购房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交存;
未出售的商品房,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作为业主交存。
如何查询?
●线上
购房人本人微信账号关注“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点进“菜单名称”——选入“维修资金电子票据”——进入“电子票夹”功能模块——进行实名制认证——点击“票夹”即可查验
购房人本人微信账号搜索“电子票夹”小程序或关注“电子票服务”公众号——进入“电子票夹”——进行实名制认证——认证成功后点击“票夹”即可查验
●线下
市民至贵阳市维修资金专柜窗口进行查询。
个人账户查询: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查询。
小区账户查询: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或属地社区服务管理机构携带“维修资金查询公函”现场查询。
如何使用?
使用申请人提出详细使用方案,向业主公示——业主参与表决——上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不高于方案确定总金额的50%拨付预算资金——工程竣工——使用申请人组织验收,向业主公示验收结果——使用申请人提出结算资金拨付——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拨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