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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嘉兴房屋交易启用新合同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23-07-04

本文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周祎欣 通讯员 谢佳萍

今年,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2023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18版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也就是说,从本月起,嘉兴市全面推行使用2023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无论买卖期房、现房、二手房,还是租房子,都要采用新版规范合同。

据了解,因为从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物权法》《合同法》同时废止,所以,2018版浙江省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需要修订。2021年以来,通过多轮征求各地、各部门、专家律师、房地产企业、行业协会的相关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最终在今年确定新版合同示范文本。

市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与老版本相比,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有以下新变化:新房买卖部分增加房屋基本信息、全装修样板房的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筑隔声、质量责任、预售合同预告登记有关内容,删除了全装修商品房装修部分的分价;二手房买卖部分增加房屋抵押、设立居住权有关内容、增加防范“一房多卖”、交易资金监管的内容;房屋租赁部分增加设立抵押、居住权有关内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等附件内容、房屋使用相关内容和明确合同解除的条款。

该示范文本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约束和规范买卖双方的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良好的房屋交易市场环境。

对此,嘉兴市在全面推广2023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过程中,将结合我市实际和浙江省房屋交易网签系统升级改造,做好与原示范文本的衔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在省示范文本基础上增加购买人共有情况、房票使用情况的填报,并进一步优化填报格式、防伪标识、备案时间、电子签章等内容,稳步做好全市层面上的统一,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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