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三峡日报
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化解公积金贷款风险 助力房产办证
三峡日报讯(通讯员肖长安)6月19日,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宜昌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化解公积金贷款风险的通知》,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进一步维护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权益,降低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通知》明确,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商企业贷款借款人办理不动产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规范办理手续。对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导致公积金贷款购房客户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无法办理的,宜昌市房地产业协会将进行定期通报并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评级,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作协议》约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