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生活报
我省发布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明确服务对象标准 室内天花板墙面有要求
生活报讯 (记者王秋实)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我省现有国家级试点地市2家、省级试点单位39家、省安宁疗护培训基地1家。为促进安宁疗护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黑龙江省卫健委、黑龙江省市场局联合发布《安宁疗护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DB23/T 3396-2022),对安宁疗护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及环境与设施设备等做出明确规定。
《规范》提出具有整体性、连续性的临终护理、临终护理指导与临终护理咨询等服务宗旨,要求安宁疗护团队进行心理、社会等多层面的评估,着重医患、患者家属的沟通,以患者为中心团队应对患者情绪反应;同时开展死亡教育、生命回顾、哀伤辅导、公共服务链接等工作,鼓励病人和家属参与照护计划,引导患者保持顺应的态度度过生命终末期。团队以医生、护士为核心,配备社会工作者、营养师、心理治疗(咨询)师、医疗护理员、康复治疗师等专、兼职人员。
《规范》明确了服务的对象应同时满足两条标准,一是经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明确诊断的疾病终末期,经评估患者预期生存期在6个月以内或出现疾病终末期症状,拒绝接受进一步诊疗或仅接受缓和医疗对症处理的;二是有安宁疗护服务需求和意愿,患者或家属同意接受服务约定或协议的。《规范》详细备注了医院安宁疗护病房、医院安宁疗护小组、社区安宁疗护中心、首次居家访视患者的四个工作流程图。
《规范》对入住环境中的空气、噪音、无障碍设施、室内的天花板装饰、内墙面装饰及各级医疗机构安宁疗护设施、设备等进行了详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