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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两度延期,到底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3-03-27

本文转自:解放日报

位于浦东临港地区的万达新楼盘遭业主质疑

交房两度延期,到底怎么回事

新楼盘水泥楼梯质量差。 资料图片

扫一扫提供新闻线索参与话题互动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热线63523600 ■本报记者 郑朕 实 习 生 周莉

近日,浦东新区市民王先生通过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互动平台反映,他在宣称“全国第一个所有业主为本科以上学历”的万达观湖轩(宣传名“万达钻石湾”)小区全款买了套房,本以为按照购房合同2022年7月便能搬进新家,可直到现在,小区还未交房。这是怎么一回事?

反复延期质量堪忧

合同约定,位于浦东临港地区的万达观湖轩小区应于2022年7月30日前交付给业主。但因为疫情,工地停工了一段时间。2022年7月,开发商给客户发函进行了一次延期,称“我司在解封后已立即组织相关施工单位抓紧施工”,改为暂定同年11月30日交付。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延期后的交房日临近,开发商再次发函,称因疫情持续反复等原因,“本项目部分供应商及施工方的人员、建筑材料及机械等关键要素无法及时进驻施工现场,严重阻碍项目正常施工进展”,通知业主将交房日期重新改为2023年3月26日。

业主们质疑,如此长时间的延期远远超过了疫情的实际影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前发函告知延期,也没有和业主商议。”对于这两次延期通知,王先生记得很清楚,均是在原本交房日的前一两天收到的。

反复延期,也引发业主对房屋质量的担忧。王先生称,截至目前,开发商组织了两次所谓的“预看房”。但这两次预看房时间不够,也并未在户内的显著位置张贴分户验收表格。“应该在竣工验收并且进行分户验收后,再给业主发通知预看房,并且要求预看房时间安排不得少于两个非工作日,由业主自行选择时间去看。”

按理说,在新的交房日之前,开发商应该安排一次正式合规的预看房。但3月21日,业主反映,距离交房日只剩不到一周,一点风声都没有。截至发稿前,业主们也并未收到任何关于预看房的通知。其实在之前的预看房中,业主们已发现不少问题,比如水泥楼梯一碰就掉渣、室内墙面多处破损掉皮、外立面鼓包、门框不正等,甚至在主入口处,万达的“达”字有一半脱离墙面,被电线悬在半空中。“看房过程中大家提了一些整改要求,我们都在期待正式的预看房,能把所有的诉求一次性提出。”

格式条款权责不对等

因为延期交付,一些业主不得不租房,增加了生活成本,业主们认为开发商理应给出赔偿。可一些业主将购房合同拿出来重新仔细研读发现,合同中竟然约定,“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乙方支付房价款日万分之零计算”,也就是即便违约,也无需赔偿。但若是乙方收房日超过合同约定期限,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第二日起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在王先生展示的合同中遍布权责不对等的格式条款,比如“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实际与约定的差价0倍给予补偿”“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0%违约金”“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需按照修复费的0倍给予补偿”……合同中甚至还注明,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时,乙方承诺不因此拒绝接收该房屋。

距离交房日期越来越近,自3月21日起,有些业主已能在快递页面中查询到正在揽收的交房通知快件。据销售说,3月26日至29日,将正式分批次完成交付,但业主们并不因此而欣喜。因为,根据预售合同的约定内容,即便房屋的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房屋质量达不到要求,由于违约成本极高,业主很难拒收,很可能最终被迫收房。一旦交房成为事实,此前业主们质疑的疑似违规、降质、不符合约定建设等情况也可能无从追责,维护自己的权益将更加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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