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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推行商品房合同“即签即备案”
发布时间:2023-01-17

本文转自:南方日报

清远推行商品房合同“即签即备案”

简化网签备案业务办理程序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剑琴 通讯员/施诗)1月16日起,清远市全面推行“网签即备案”办理程序,进一步提升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简化网签备案业务办理程序,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据“粤安居”项目组介绍,清远市存量房、商品房实行“即签即备案”,均走在全省前列。

商品房合同“即签即备案”模式,即是购房人缴纳购房款、网签合同、缴纳物业维修资金后,由“粤安居”系统和物业维修资金系统分别自动核验商品房预售款、物业维修资金,从而实现“即签即备案”。

清远原有的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程序繁琐,需要走2个程序,即购房人缴纳购房款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合同后,需要去银行缴纳物业维修资金,再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交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后提交备案,最后由清远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政务端人工审核备案,整个过程一般需要10天左右,时间相对较长,不够便捷快速。

如今全面推行商品房合同“即签即备案”后,购房人通过专用POS机缴纳购房款后进行网签,然后扫码缴纳物业维修资金,提交备案后系统会自动核验物业维修资金、购房款,实现商品房自动备案,整个过程几个小时即可完成,且可马上下载打印商品房合同,十分方便快捷。这一转变,更为购房人在办理税务、不动产登记、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户籍、子女入学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极大的便利。

据初步估计,清远市商品房合同大约有80%可实行网签即备案模式,可操作空间大,这一举措不仅大大节省人力成本,还优化了整个房地产交易流程、畅通交易环节,有助于提高房屋交易效率,加快开发商的资金回笼速度,更进一步加强了房屋交易的安全系数,有利于净化整个房地产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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